2023-09-08
“民營經濟發展局”來了,消息一出,備受關注。
這個“局”不小,屬于國家發改委內設機構,主要職能是“牽頭人”。
眼下而言,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效果,凸顯政府對民營經濟的重視。
那設立“民營經濟發展局”,到底能解決哪些問題?
釋放重要信號
先來看,民營經濟發展局主要職責:
· 跟蹤了解和分析研判民營經濟發展狀況,統籌協調、組織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,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。
· 建立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,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,協調支持民營經濟提升國際競爭力。
短短兩句話,更多承擔的是統籌協調的角色,而非管理督查。
同時,再次表明國家對民營企業的重視,對民營企業家的尊重。
不得不說,民營經濟發展問題,不是靠某個部門、某個機構就能解決的,而依靠各部門的服務意識,用效率激勵民營企業。
實際上,服務民營企業的職能分散在各個部門、各個行業協會,成立協調機構,也不失為一種方式。
如果從發展角度而不是管理角度,思考民營經濟的問題,正好是把這個空缺位置給補上了。
再從兩方面看,設立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是合適的:
一是,屬于宏觀調控和經濟綜合部門。
二是,跨部門的統籌協調力也比較強。
國有企業有國資委這個主管機關,而民營企業也必須有主管機關,特別是一些跨部門協調的問題,需要有一個總牽頭人。
比如,分析研判民營經濟發展狀況,組織擬定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,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,解決發展中的問題等。
如果每個部門從本部門工作側重點,出臺一系列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,政策集成度和執行效率會受到一定影響。
所以說,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絕不是權宜之計,而要謀長遠、求長效。其中,涉及范圍廣、政策鏈條長、工作環節多,每個環節都要統籌與協調。
落實解決問題
總的來說,民營經濟發展集中統一到某一個政府部門管理,是大勢所趨。
但是關鍵問題在于,民營經濟發展局關注與解決哪些問題?
簡單說,就是“誰來干,該找誰”?
尤其招商引資中,不讓民營企業找不著路、摸不著門,而是能夠清楚、明白地知道“該找誰”、“如何找”。從而減少跑冤枉路的時間,減輕說無用話的壓力,把更多時間用于生產經營上去。
從目前具有民營經濟服務職能的部門、機構情況來看,如果都能落實到位,民營經濟發展不可能有問題,也不需要設立專門的民營經濟發展機構。
如工信部門的中小企業發展機構,市場監管部門的多個內設機構和民營經濟發展協會,工商聯的民營企業商會,以及科技、稅務等部門專門為民營企業、中小企業服務的機構,都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著為民營經濟服務的作用。
同時,各級司法機關、金融監管部門,也都有類似為民營經濟發展服務的內設部門。
發改部門設立專門的民營經濟發展機構,其職能一定要有自己的特點,要能體現為民營經濟發展服務的特點。
對于民營經濟發展方面,各項政策措施基本到位,關鍵就在落實。可以說,民營經濟發展局的任務,也應當圍繞“落實”開展工作。
一段時間以來,中央及各部門出臺了眾多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政策,但民營企業家最擔心的是政策能不能落實、落地,打通“最后一公里”難題。
設立專門部門,就是為了傾聽民營企業的呼聲,關注民營企業的獲得感,加強各項政策的執行效果,重搭建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機制。
這與工商聯不同,定位是傾向于政策賦能,其核心的組織機制是通過有效推動跨部門協同、形成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合力、提升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。
就拿前不久出臺的《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》來說,政策落實推進還要靠各個部門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,這些政策要形成合力,而不是相互掣肘,就需要統籌協調。
即使政策都出臺了,這些政策是否切中時弊,是否對癥下藥,執行過程中會不會走樣扭曲,恐怕也要盯著點才行。
這樣一來,能否更快地落實見效,是檢驗民營經濟發展局工作的重要標尺。
服務現有企業
從“0”到“56789”,這是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生動描述。
30年以來,民營企業數量和規模實現跨越式增長:
貢獻50%以上的稅收,60%的GDP,70%的技術創新成果,80%以上的城鎮勞動力就業,90%以上的企業數量。
早在2018年提出: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,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。
今年以來,全國各地也陸續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。
常聽到,支持民營企業穩預期、強信心,強調換位思考“政”與“企”,強調企業是我們的“衣食父母”, 誰跟企業過不去,省委、省政府就跟誰過不去。
但是,從政府服務、“放管服”改革、行政效率、政府與企業、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來看,僅僅做到這兩點,還是遠遠不夠的。“有為政府”的目標,應當是法無禁止即可為,行政權力不在市場輕易起作用。
在地方招商引資方面,若還有“該找誰”現象,就說明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履行職能時,有“不可為”、“不該為”、“不能為”問題,存在法律邊界模糊、權力邊界不清現象。
因此,對相關職能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評估、評價和考核,消除各種發展障礙,不讓行政手段阻礙民營經濟發展、阻礙民營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。
此外,政府真的要想讓企業“寧靜”,不是限制行政機關工作去企業的時間,而是規范行政機關的行為,讓行政機關檢查變為有意義的服務,幫助企業減少違法、避免違法,更好的了解政策、享受政策。
從招商中企業反映問題來看,也不是民營經濟發展局一下就能解決的,而涉及到方方面面,有的還需政府層面研究才能解決。
那么,新機構是內部解決,還是協調解決,或者成為醫院的“門診掛號”,列出所有問題讓企業家去找具體部門都可以,服務好現有企業就是最好的招商引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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